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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我县全面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学帮扶标准

    信息发布者:洪生莲
    2017-09-06 13:25:33   转载

     为全面深入推进全县教育脱贫工作,保障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能够接受良好教育,今年5月,我县制定并实施《鹤庆县教育扶贫实施方案(2017—2020年)》。《方案》明确,从2017年9月至2020年,每年由县财政投入资金370多万元,对建档立卡户子女实施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各学段全覆盖帮扶。一是学前教育阶段。对符合入园条件、在县内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,在全面享受上级有关政策性补助的基础上,全面免除其幼儿园保教费。二是义务教育阶段,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享受“两免一补”政策(“两免”指免教科书、免杂费,“一补”指补助寄宿生活费、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,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)、营养改善计划(每生每年800元)等资助的基础上,县财政给予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中的寄宿生每生每年500元生活补助。三是普通高中教育阶段,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享受国家奖助学金(每生每年2000至3000元不等)、免除学费(每生每年1000元)、免除住宿费(每生每年140元)等资助的基础上,县财政给予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每生每年800元生活补助。职业高中教育阶段,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享受国家助学金(每生每年2000元)、减免学费(每生每年2000元)、免除住宿费(每生每年140元)等资助的基础上,县财政给予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每生每年800元生活补助。四是高等教育阶段,按照应贷尽贷的原则,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给予全额办理每生每年8000元助学贷款。在享受其他上级各项政策性补助的基础上,就读高等院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,县财政每生每年给予生活补助5000元。五是发动建档立卡贫困户挂钩联系人献爱心,帮助解决在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(含学前教育、义务教育、高中阶段教育、高等教育)保险费。(鹤讯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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